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06 15: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巴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巴南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简章)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为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规范化培训证书、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或由相关部门出具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将通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及时公告,请各位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行报名,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用人单位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1月18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至11月18日18:00之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其余招聘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可于2021年11月24日9:00起至11月25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均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笔试内容为:
(1)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2)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根据《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科目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
3.专业科目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执行以下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规定递补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其余招聘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的,经巴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确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和岗位类别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在本区工作满5年,且在招聘单位服务满4年)。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流程、考试等环节咨询电话:023-66233928;
政策解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咨询电话:023-66239580、023-6623217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13个州(市)水文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水文水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相见附表《云南水文水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水文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3.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才市场网进行网络报名。网站地址:www.ynhr.com。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云南人才市场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1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00至11月22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00至11月24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2月2日09:00至12月3日18:00.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机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
2.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3.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我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缴费和准考证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11月18日09:00至11月24日18:00期间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缴费100元。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2月2日09:00至12月3日18:00.登陆云南人才市场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和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11月29日前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ynswj.cn/(以下涉及内容均为此网址)。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3.应聘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为正面清晰证件照,该照片用于生成应聘人员准考证。若因准考证照片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应聘人员身份,影响招聘后续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详见《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水文政策法规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我单位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我单位组织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递补2次;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同样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递补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中学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
(2)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1:2(拟聘人数: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紧缺专业人员,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体检由我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人选。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我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我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严守招聘工作相关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纪检室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人才市场网、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8317257.68312102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021年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7.00 KB)